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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三項的規範,各計程車運輸業得設立多元化計程車,然而自2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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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前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二條第三項的規範,各計程車運輸業得設立多元化計程車,然而自2017年至今,全台現有計程車數為87,420而多元化計程車為2,249輛,佔全體計程車的2.5%,且分配極度不均,交通部希望藉由法規鬆綁車身外觀、費率,提供計程車業者開拓多元化運輸服務之選擇機會,然依目前狀況來看並未達當初預定目標,交通部、公路總局應加緊檢討。

目前申請多元化計程車的服務之業者約40家,然多元化計程車不同於計計程車不得攔路召客,所有客源皆須經過車行的派遣,而不同車行的經營規模不一,民眾就算使用多元計程車服務也會偏向使用部分知名業者,造成各家業者案件量不同,需要穩定客源就必須參加具一定規模的車行,反而排擠了較小的車行,違反公平競爭的本意。而在客源不穩定的狀況下,交通部擬讓同一司機可以加入三個車隊,但必須要繳三次規費,無疑造成駕駛的負擔,對多元計程車駕駛十分不公。反觀日本面對同樣的狀況,其解決方案為推出Japan Taxi的APP,將各家計程車公司整合至該平台,透過Google地圖規劃路線並預先計算車資,等同於所有車行皆有共同競爭的機會,交通部應參酌其餘國家的做法盡快提出解決方案。

再者,多元化計程車設定的原意係為了讓民眾有更多的搭乘管道,然而我國政府為促進及保障計程車業的發展,給予計程車免徵牌照稅、燃料稅優惠,然部分民眾卻以多元化計程車的名義行避稅之實,占用計程車總量管制的空間,據推估4500c.c.的大車每年可省下超過5萬元稅金,而若有上述狀況,公路主管機關可依公路法第77條,最高罰車隊業者9萬元,但實際開罰數字交通部卻無掌握,上週五詢問相關人員卻僅回覆目前正在統計當中。若交通部有意要推動相關政策應嚴加監督,避免類似狀況發生。

交通部2月時曾宣布將推出「補助計程車汰舊換新」方案,擬針對車齡8年以上計程車可申請汰舊補助,目前政府規劃三年18億的經費,所費不貲,相關政策應妥善規劃檢討,經費亦因有效運用,避免濫花公帑的情況發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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